规格:5ml:0.2g(总固体)
国药准字H20003603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
静脉滴注。
1、脑中风及脑外伤:20-30ml稀释于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速度小于2ml/min),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2、大脑功能不全及脑痴呆:将本品30ml溶于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偶有发热、皮肤潮红、皮疹、低血压休克等反应。
1、如有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
2、本品不宜与其它输液混合使用。
3、本品为高渗溶液,宜深部肌内缓慢注射,可以减少局部疼痛,注射量不超过5ml。
4、静脉点滴速度每分钟应小于2ml。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本品用于: 1、治疗晚期前列腺癌、子宫内膜异位和子宫平滑肌瘤。 2、治疗中枢性性早熟和其他与性激素有关的疾病,还可用于某些胃肠道疾病如肠易激综合征。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2、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3、缓解与胃肠内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证据显示,本品对下列肿瘤有效:具类癌综合征的类癌瘤;VIP瘤;胰高糖素瘤。本品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至今应用本品治疗的病例有限):胃泌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胰岛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 4、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受胺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用于急慢性咽炎、口腔溃疡。

临床用于慢性鼻炎、急慢性咽喉炎、口腔溃疡、水痘,带状疱疹和扁平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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