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C12H15Cl2NO5S计算0.25g
国药准字H11020155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口服,成人一次1.5-3g,分3-4次,严重感染者剂量加倍。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
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需定期检查网织红细胞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发生。
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以及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必要时也可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 2、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 3、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等组织移植。 4、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溃疡性结肠炎、炎性眼病。 5、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 6、其他:结节病、甲状腺危象、亚急性非化脓性甲状腺炎、败血性休克、脑水肿、肾病综合征、高钙血症。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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