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0mg
国药准字H20065320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后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次120-180mg。使用时在瓶中加入生理盐水5ml,振摇使完全溶解后,加至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混匀,缓缓静脉滴注;10-15天为一疗程。当室温低于15℃时,每瓶可用2ml丙二醇注射液,振摇使完全溶解后使用。
少数患者静滴后一过性心率减慢或病故氨基转移酶轻度增高,在停药1-2周内可自行恢复正常。
1、本品用药期间应检查肝、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
2、静脉滴注时速度不应过快,可防止出现心慌、头昏、困乏等不适应症状。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2、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3、缓解与胃肠内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证据显示,本品对下列肿瘤有效:具类癌综合征的类癌瘤;VIP瘤;胰高糖素瘤。本品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至今应用本品治疗的病例有限):胃泌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胰岛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 4、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受胺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本品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

本品用于改善肝脏机能,对多数的肝脏疾病,如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尤其是对脂肪肝有较明显的疗效,能改善肝内胆汁淤积;可用于酒精、巴比妥类、磺胺类药物中毒时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改善肝脏机能,对多数的肝脏疾病,如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尤其是对脂肪肝有较明显的疗效,能改善肝内胆汁淤积;可用于酒精、巴比妥类、磺胺类药物中毒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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