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0.5g
国药准字H20043069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直肠癌、胰腺癌、肝癌,亦可用于乳腺癌。
单药成人一日剂量800~1000mg或按体重一次15~20mg/k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一日1次静滴,总量20~40g为一疗程。
骨髓抑制反应轻,有白细胞、血小板下降。神经毒性反应有头痛、眩晕、共济失调、精神状态改变等。少数病人恶心、呕吐、腹泻、肝肾功能改变。局部注射部位有静脉炎、肿胀和疼痛。偶见发热、皮肤瘙痒、色素沉着。
定期查血象、肝肾功能,异常时根据程度减量或停药。替加氟注射液注射液禁与酸性药物配伍。
本品适用于大肠埃希菌、肠杆菌属、变形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中敏感菌株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妇科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如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腹膜炎、骨髓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及眼、耳、鼻、喉科感染。
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以及难治性淋巴瘤、卵巢癌等。
本品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也可用于使用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 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本品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也可用于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本品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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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CEA)属于广谱性肿瘤标志物,所以其特异性较低,一般用于肿瘤的疗效监测、预后或者判断有无复发。
癌抗原50测定(CA50)属于肿瘤糖类相关抗原的其中一种。其升高可见于消化系统、女性生殖系统的恶性肿瘤,可用于监测肿瘤的治疗效果、预后以及复发,还可用于鉴别良恶性胸腔、腹腔积液。
乳腺肿瘤标记一般是指乳腺肿瘤标志物。乳腺肿瘤标志物有很多种,主要包括CA153一种糖类抗原)、CA125一种糖类抗原)、CA19-9一种糖类抗原)、CEA(癌胚抗原),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诊断乳腺癌,还可用于辅助诊断卵巢癌、胰腺癌等多种癌症,可也用于明确肿瘤治疗的疗效以及预后。
癌抗原242测定(CA242)属于糖脂类肿瘤标志物,对于检测消化道肿瘤有较高的检出率。
腹部CT主要应用于检查消化系统的结石、脓肿、外伤、肿瘤、腹膜炎症的疾病。平扫检查可以发现一部分病变但显影有限,可进一步行增强检查,可提高诊断的检出水平。
癌抗原15-3测定(CA15-3)可用于检测乳腺癌患者的标志物,但早期检测阳性率明显,主要应用于乳腺癌的病情监测、复发、转移以及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