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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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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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50粒 |
0.25g*32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596 |
国药准字Z530211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内容物系从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 |
本品为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CephalospoviumsinensisChen.sp.nov)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制成的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