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克*24粒 |
1.5mg*15片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23 |
国药准字H20059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淋病。 |
口腔、咽喉局部消毒抗感染药物。用于治疗慢性咽喉炎、白色念珠菌感染性口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炎、牙周炎症以及糜烂型扁平苔癣等。 |
用法用量 |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2粒,儿童6—12岁1粒。2—6岁2/3粒每日三次。1岁以下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0.05—0.15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
口含。一次1片,一日3~5片,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个别口腔溃疡较重病人含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刺激感,但不影响疗效。偶见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长期含服可导致舌苔染色,停药后可消退。 |
禁忌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碘过敏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0.1945g、丙磺舒 0.0555g。 |
分子碘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对碘过敏或可能敏感的病人慎用;正在测试甲状腺功能的病人,则应考虑可能吸收的影响;因吸收的碘能通过胎盘屏障,并在乳汁中排出,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避免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