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苄西林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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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氨苄西林胶囊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0.5克*24粒

18g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023

国药准字H3202475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淋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2粒,儿童6—12岁1粒。2—6岁2/3粒每日三次。1岁以下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0.05—0.15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0.1945g、丙磺舒 0.0555g。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