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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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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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1g*12片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53 |
国药准字H2008081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 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3.5g氨苄西林、丙磺舒1g)。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一次.0.3~0.4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2次.疗程10~14日。3.单纯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一次0.4g单剂量。4.肠道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次0.4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
副作用 |
1.氨苄西林胶囊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有引起胆汁瘀积性,肝损害的个案报道。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燥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周围神经刺激症状。(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跟腱炎、跟腱破裂。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6、罕见休克症状。出现胸部压迫感,呼吸困难,血压低下症状,应立即停药。 |
禁忌 |
1. 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 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 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化学名: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化学名称: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1,8-萘啶-3-羟酸倍半水合物。分子式:C15H17FN4O3·1H2O分子量:347.35 |
性状 |
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氨苄西林胶囊。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应用氨苄西林胶囊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氨苄西林胶囊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4. 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1、与食物同服可能影响本品的口服吸收。宜空腹服用或进餐前至少1小时,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本品。胃酸的减少也可能使本品口服后吸收减少。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