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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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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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80ml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945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