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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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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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毫升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873 |
国药准字Z2004459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益肾助阳。用于气血亏虚、肾阳不足所致的气短懒言,神疲乏力,头晕眼花,腰膝酸软。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痰热阻肺引起的咳嗽痰多,胸满气短,咽干喉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冬虫夏草、鹿茸、人参、党参、黄芪、麦冬、丹参、当归、五味子、枸杞子、地黄。 |
化橘红、陈皮、瓜蒌皮、石膏、麦冬、知母、款冬花、紫菀、法半夏、茯苓、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甘草、地黄、紫苏子(炒),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