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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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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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05g |
12mg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44 |
国药准字H10980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长效镇痛,适用于手术后疼痛,恶性肿瘤疼痛,风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小心揭下贴片下的白色防粘纸,将银白色贴片于两耳后无发处或肿痛局部皮肤完整处。每次两贴,儿童酌减。一次贴药有效时间可维持72小时。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贴药约24小时后,少数患者贴药局部皮肤出现轻度瘙痒,可不必中止用药,个别患者贴药出现恶心、胸闷、头晕、皮疹、心动过速,揭下贴片即可消失。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乌甲素。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3.8㎡的圆型片,一面为背衬材料,一面为带防粘纸的压敏胶。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1.为使本品贴敷皮肤和药物吸收良好,贴药前应清洁贴药处皮肤的污迹和汉迹。由于本品起效较慢,手术后疼痛患者可在麻药作用消失前1~1.5小时贴敷。 2.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