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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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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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0mg |
0.45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国药准字H200667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治疗与静脉淋巴功能不全相关的各种症状 (腿部沉重,疼痛,晨起酸胀不适感);治疗痔急性发作有关的各种症状。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服药剂量:常用剂量为每日2片;当用于急性痔发作时,前四天每日6片,以后三天,每日4片。 服用方法:将每日剂量平均分为两次于午餐和晚餐时服用。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有少数轻微胃肠反应和植物神经紊乱的报告,但未致必须中断治疗。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奥司明。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至棕黄色。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急性痔发作:用本药治疗不能替代处理其它肛门疾病所需的特殊治疗。本治疗方法必须是短期的。如果症状不能迅速消除,应进行肛肠病学检查并对本治疗方案进行重新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