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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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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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0mg |
(7cm*10cm)*2贴*2袋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博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国药准字Z120204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消肿散结,消肿止痛。适用于各种肿块的止痛消散,也用于肌肉劳损、骨刺、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贴患处。贴敷12小时后揭去,间隔12小时后重复使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蟾酥、生马钱子、生天南星、生川乌、雄黄、白芷、姜黄、半边莲、樟脑、冰片、薄荷脑、二甲苯麝香、盐酸苯海拉明、二甲基亚砜。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1.使用本品后,局部可能有瘙痒或灼热感,皮肤潮红,可继续使用,少数病人可能出现皮疹或疱疹等过敏反应者,则暂停使用,以1%龙胆紫涂患处,数日可愈,愈后酌情使用。2.孕妇及患处溃疡忌用。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