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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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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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0mg |
8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国药准字Z1098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益气温胃,散寒行气,活血止痛。主治脾胃虚寒,寒凝血瘀证。证见:胃脘痞满,疼痛,嗳气,腹胀。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克,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偶见轻度胃脘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黄芪(制)、桂枝,吴茱萸,肉桂,细辛,桃仁,红花,当归,川芎,赤芍,丹参,牡丹皮,延胡索,片姜黄,三棱,莪术,水蛭,木香,枳壳,乌药,黄连,生地,甘草(制)。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或味苦(无蔗糖)。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妊娠和月经过多,及有自发出血倾向者,有中医热证或阴虚火旺证者慎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