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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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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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0mg |
7.5mg*10片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国药准字H20020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头痛、偏头痛、肩颈痛、腰腿痛、肌肉痛、扭伤、劳损、痛经、牙痛、五官科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每晚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1g(1片)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天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 以下罗列的不良反应系在美洛昔康分散片给药后发生,然而他们的发生频率是根据临床试验记录结果,而无论与美洛昔康分散片用药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病人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病人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或胶囊剂量为7.5或15毫克。(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 胃肠道的: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频率介于0.1%和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它NSAIDs过敏、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肝功能不全、未透析的严重肾功能不全、出血性疾病、年龄小于15岁者及妊娠、哺乳期妇女、直肠炎患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乳酸环丙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变、肾病综合征、肾功能衰竭、低血容量症、胃肠炎症疾病史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