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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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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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克:50毫克 |
0.3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2 |
国药准字Z20049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止血镇痛,化淤消肿。用于计划生育术后,(安、取节育环,人工流产)出血,痛经,功能性子宫出血及跌打损伤,骨折,腰部扭伤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口服,1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报告病例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3.皮肤:皮疹、瘙痒等。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独一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及粉末;味微苦、酸,腰部扭伤疼痛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