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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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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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克:50毫克 |
40ml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2 |
国药准字Z2001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行气,祛湿消肿,散瘀止痛。用于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扭伤、挫伤所致的肿胀、疼痛、青紫、瘀斑。 活血行气,祛湿消肿,散瘀止痛。用于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扭伤、挫伤所致的肿胀、疼痛、青紫、瘀斑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取本药适量,涂擦患处,一日4次,或用棉花、纱布浸湿敷患处。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20ml,连续用药不得超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1.有皮肤破损者忌用。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3.儿童慎用。 4.对本品或酒精过敏者禁用。 5.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具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1.本品为外用药,有一定毒性,切勿口服。 2.本品应放置于儿童不宜取到的位置。 3.切勿接触眼、鼻、口腔等粘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