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克:50毫克 |
10g/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2 |
国药准字Z20020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0克,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患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肺、肝、肾疾病者及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丹参、郁金、三七、鸡血藤、牛膝、枸杞子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黑色包衣浓缩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
1.服药期忌食醋,绿豆,忌吸烟以及饮酒。2.服药期间忌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