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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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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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15g |
每片重0.31g |
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29 |
国药准字Z20054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廯、体股藓等。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处,敷药膏于患处,用手指涂擦,使药物全部渗入皮肤。症状缓解后,应继续用药数日,以防复发。每日2~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出现过敏。如皮肤瘙痒、红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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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溃疡处禁用。 |
禁食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硫翁钠。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发生过敏反应者立即停用。 2.置于小儿不能触及处。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