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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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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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48 |
国药准字H340219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廯、体股藓等。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处,敷药膏于患处,用手指涂擦,使药物全部渗入皮肤。症状缓解后,应继续用药数日,以防复发。每日2~3次。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出现过敏。如皮肤瘙痒、红肿等。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溃疡处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硫翁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软膏,具十一烯酸臭味。 |
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发生过敏反应者立即停用。 2.置于小儿不能触及处。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