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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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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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15mg(以吡格列酮计)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 |
0.15g*28片 |
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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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80 |
国药准字J20171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常用起始剂量为1片/次,1日1-2次,根据治疗反应再逐渐增加剂量。最高推荐剂量盐酸吡格列酮的最高推荐剂量为45mg/日,盐酸二甲双胍的最高推荐剂量为2000mg/日。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主要来自吡格列酮和二甲双胍的副作用,可发生轻度或中度水肿、腹泻等症状。 |
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禁忌 |
1.NYHA心衰III-IV级、肾衰或肾功能障碍(如血清肌酐 1.4-1.5 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 2.接受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及放疗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主要为厄贝沙坦.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乳酸性酸中毒、心衰、低血糖的征象,以及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眼科检查 ; 2.不宜用于肝病患者 ; 3.有心衰风险的患者慎用 ; 4.推荐绝经前妇女应当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 5.出现心血管虚脱(休克)、急性心衰或心梗、其它缺氧引起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 6.用药期间应避免过量饮酒。妊娠期间及母乳喂养的妇女、儿童不应使用。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