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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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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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0.25g*10粒*4板 |
生产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849 |
国药准字Z19991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胃止痛,健脾益气。用于脾虚胃弱,胃脘隐痛,喜温喜按,遇冷或空腹痛重。 |
补气血,益肝肾。主治妇女病: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的月经量少、后错;脾虚或肾虚带下。症见:面色白光白、五心烦热、腰酸膝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月经不调者于月经干净后服用,十二天为一疗程,带下病,十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桂枝、白芍、高良姜、干姜、炙甘草、大枣。 |
乌鸡、炙黄芪、山药、党参、白术、川芎、茯苓、当归、熟地黄、白芍(酒炒)、牡丹皮、五味子(酒制)。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内容物;味辛、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