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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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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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9g*3瓶 |
0.05 |
生产企业 |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428 |
国药准字H41022525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除湿,舒筋活络,行瘀,消肿定痛。用于风湿麻木,筋骨疼痛,跌打损伤,创伤流血。 |
适应症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0.3g,一日1~2次,开水或温酒送服。 2.外用,撒于伤口处。 |
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过敏反应,停药后很快好转。 |
禁忌 |
本品性昧辛温,属风湿热痹者忌用。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制草乌 ,三七, 断节参 ,白云参 |
磺胺嘧啶锌。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粉末;味苦、微麻。 |
性状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饭后服用。 2.本品性昧辛温,属风湿热痹者忌用。 3.本晶含草乌及活血药,孕妇慎用。 4.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5.不宜与贝母类、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蒌类同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