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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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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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9g*3瓶 |
2毫升:20毫克 |
生产企业 |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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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428 |
H20150404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除湿,舒筋活络,行瘀,消肿定痛。用于风湿麻木,筋骨疼痛,跌打损伤,创伤流血。 |
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脊髓创伤、脑血管意外、帕金森氏病。 |
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0.3g,一日1~2次,开水或温酒送服。 2.外用,撒于伤口处。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万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 ,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样反应,应建议停用。 |
禁忌 |
本品性昧辛温,属风湿热痹者忌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成分 |
制草乌 ,三七, 断节参 ,白云参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粉末;味苦、微麻。 |
本品为澄明、无色或淡黄色溶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饭后服用。 2.本品性昧辛温,属风湿热痹者忌用。 3.本晶含草乌及活血药,孕妇慎用。 4.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5.不宜与贝母类、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蒌类同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庭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