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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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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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2g*45粒/盒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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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91 |
国药准字Z20025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湿,醒脾消滞。用于脾胃伏火引起的消化不良,脘腹涨满,不思饮食、口苦口臭等症。 |
健胃消食、助气止痛、用于肠胃衰弱(胃动力不足)、消化不良、泛酸、腹痛呕吐(胃痛、返胃)、肠鸣泄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广藿香、栀子、防风、南山楂、六神曲、石膏、甘草。 |
木香、陈皮、豆蔻、厚朴、砂红、香附、茯荃、苍术、白术、党参、神曲、麦芽、半夏曲。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红、手足心热者。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