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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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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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10mg*7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18 |
国药准字H20031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 |
1.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性心绞痛。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高血压、胃肠痉挛:一次10—20mg,每日3次。神经疾患:一次5—10mg,每日3次。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半片)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mg-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副作用 |
大剂量时可引起多汗、面部潮红、轻度头痛、头晕,恶心,血压下降。 |
1.本品在10mg/日的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大多数不良反应是轻中度的。本品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仅为1.5%,与安慰剂没有明显差别(约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水肿。2.发生率>1%的剂量相关性不良反应如下:水肿、头晕、潮红和心悸。与剂量关系不明确,但发生率超过1.0%的不良反应如下:头痛、疲倦、恶心、腹痛和嗜睡。以上不良反应中,水肿、潮红、心悸和嗜睡在女性中的发生率超过男性。3.以下不良事件发生率≤1%但>0.1%,与药物的因果关系不明确。(1)一般:过敏反应,虚弱,背痛,潮热,不适,疼痛,僵硬,体重增加。(2)心血管: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或房颤),胸痛,低血压,外周缺血,昏厥,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和脉管炎。(3)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减退,外周神经病,感觉异常,震颤,眩晕。(4)胃肠道:厌食症,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5)骨骼肌系统:关节痛,关节炎,肌肉痛性痉挛,肌痛。(6)精神:性功能障碍,失眠,紧张,抑郁,梦魇,焦虑,人格解体。(7)皮肤及附属物:血管性水肿,红斑,瘙痒,皮疹,斑丘疹。(8)特殊感觉: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9)泌尿系统:尿频,排尿障碍,夜尿。(10)自主神经系统:口干,盗汗。(11)代谢和营养:高血糖,口渴。(12)造血系统:白细胞减少症,紫癜,血小板减少症。4.以下不良事件的发生率≤0.1%:心衰,脉搏不规则,期外收缩,皮肤变色,风疹,皮肤干燥,皮肤炎,脱发,肌肉无力,颤搐,共济失调,张力过高,偏头痛,皮肤冷湿,淡漠,激动,健忘,胃炎,食欲增加,稀便,咳嗽,鼻炎,排尿困难,多尿,嗅觉倒错,味觉颠倒,视觉调节失常,眼干燥症。5.其他偶发反应如心肌梗死和心绞痛则不能分辨是药物作用还是疾病状态。6.常规实验室检查项目没有明显变化,未发现血钾、血糖、甘油三酯、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HDL)、尿酸、血尿素氮或肌酐出现有意义的变化。药物上市后,用药人群中偶有男性乳腺发育的报道,但与药物的因果关系不明。部分病例中黄疸和肝酶升高(常伴有胆汁淤积和肝炎)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 |
禁忌 |
尚未明确。 |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2-苄基苯并咪唑的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未明确。 |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他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6.停用β-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β-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