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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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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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50mg*7粒 |
生产企业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117 |
国药准字H20080814 |
说明 | ||
适应症 |
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高血压、胃肠痉挛:一次10—20mg,每日3次。神经疾患:一次5—10mg,每日3次。 |
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对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 |
副作用 |
大剂量时可引起多汗、面部潮红、轻度头痛、头晕,恶心,血压下降。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不良反应通常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 |
禁忌 |
尚未明确。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2-苄基苯并咪唑的盐酸盐。 |
本品主要组成份氯沙坦钾。化学名称:2-丁基-4-氯-1-[[2'-(1H-四唑-5-基)[1,1’-联苯基]-4-基]甲基]-1H-咪唑-5-甲醇单钾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尚未明确。 |
1.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2.肝功能损害: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 3.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