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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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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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10ml |
18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00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寒热头痛,吐泻,胸膈满闷,脘腹疼痛,尤宜于暑月感寒伤湿,脾胃失和引起上述各症。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陈皮、白术、半夏(姜制)、白芷、茵陈、乌药、茯苓、桔梗、甘草。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具麻辣感。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