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25克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71 |
国药准字Z200601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本品用于属于热证的细菌性痢疾﹑急性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急性乳腺炎等感染性疾病。 |
本品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份是丁香叶。 |
地锦草、金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香树叶。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味苦、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性粉末;味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辅助用药,应配合其它抗菌素等治疗。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