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
每10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32 |
国药准字Z6202132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
健脾开胃,消食止泻。用于脾虚不适,胃虚不纳,神倦力乏,腹满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黄芪、炒白术、陈皮、麦冬、黄芩、炒山楂、炒莱菔子。辅料为:炼蜜、山梨酸钾。 |
党参(炒)、白术(炒)、山药、茯苓、山楂(炭)、六神曲、麦芽(焦)、薏苡仁、黄连、豆蔻、炙甘草等18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在贮存过程中如有少量沉淀,用时摇匀即可。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哺乳期妇女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