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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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华法林钠片

规格

500m1:38.266 (总氨基酸)

2.5mg*20片*2板(中杰)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505

国药准字H1999369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用法用量

中心静脉插管或由周围静脉滴注。常用量:一日250ml-1000ml。成人滴速每1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1.口服。2.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副作用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由于含有抗氧化剂亚硫酸氢钠,因此偶有可能会诱发全身性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

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1.本品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及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16—17%。妊娠后期3个月应用可引起母体及胎儿出血及死胎。因此妊娠期禁用本品。抗凝治疗可给予小剂量肝素。2.老年人用量适当减少。3.禁忌证原则上与双香豆乙酯同,特别对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伴有出血倾向患者。有出血倾向、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患、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慢性酒精中毒、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慎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异亮氨酸(C6H13NO2)、组氨酸(C6H9N3O2)、亮氨酸(C6H13NO2)、丙氨酸(C3H7NO2)、赖氨酸醋酸盐(C6H14N2O2·C2H4O2)、甘氨酸(C2H5NO2)、甲硫氨酸(C15H11NO2S)、N-乙酰-L-酪氨酸(C11H12NO4)、苯丙氨酸(C9H11NO2)、丝氨酸(C3H7NO3)、色氨酸(C11H12N2O2)、脯氨酸(C5H9NO2)、苏氨酸(C4H9NO3)、谷氨酸(C5H9NO4)、缬氨酸(C5H11NO2)、N-乙酰-L-半胱氨酸(C5H9NO3S)、精氨酸(C6H14N4O2)、山梨醇(C6H14O6)、亚硫酸氢钠(NaHSO3)。

主要成分为华法林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水杨酸配伍使用。

2、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贮存再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1.华法林钠片主要不良反应是出血,最常见为鼻衄、牙龈出血、皮肤瘀斑、血尿、子宫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等。无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或凝血酶原活性的条件时,切勿随便使用本品,以防过量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导致出血。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口服(4~20mg)或缓慢静注(10~20mg),用药后6小时凝血酶原时间可恢复至安全水平。必要时,也可输入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2.有出血倾向病人,如血友病、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