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100 |
国药准字Z20163034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功效: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轻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
用法用量 |
用药量约10倍的温开水溶解,待发泡完毕后服用。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紫苏叶、前胡、苦杏仁、陈皮、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上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药过量有有严惩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