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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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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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2g∶125mg |
生产企业 |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620 |
国药准字H120209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因能够通过血脑屏障,故对脑瘤(恶性胶质细胞瘤、脑干胶质瘤、成神经管细胞瘤、星形胶质细胞瘤、室管膜瘤)、脑转移瘤和脑膜白血病,对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对恶性黑色素瘤。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注射用达卡巴嗪应临用前现配,2小时内用完: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一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静脉注射:一次200mg/m2,一日一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100mg/m2,每日一次,连用2~3日;或200mg/m2,用一次,每6~8周重复。溶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150ml中点滴。 |
副作用 |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20日,白细胞最低见于给药后21—25日,血小板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日。 2、胃肠道反应较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12 小时,偶有粘膜炎。 3、偶有流感样综合征,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百部麻 木、脱发。 |
一次静脉注射后,骨髓抑制经常发生在用药后4~6周,白细胞值见于5~6周,在6~7周逐渐恢复。但多次用药,可延迟至10~12周恢复。一次静脉注射后,血小板值见于4~5周,在6~7周内恢复,血小板下降常比白细胞严重。静脉注射部位可产生血栓性静脉炎。大剂量可产生脑脊髓病。长期治疗可产生肺间质或肺纤维化。有时甚至l~2疗程后即出现肺并发症,部分患者不能恢复。此外可产生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用药后2小时即可出现,常持续4~6小时。对肝肾均有影响,肝脏损害常可恢复,肾脏毒性可见氮质血症,功能减退,肾脏缩小。卡莫司汀注射液有继发白血病的报道。亦有致畸胎的可能性。卡莫司汀注射液可抑制睾丸或卵子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
既往对本药过敏的病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达卡巴嗪。 |
卡莫司汀注射液主要成份为卡莫司汀。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略带微红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为淡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微溶于水,略溶于甲醇、丙二醇 |
注意事项 |
1、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需临时配置,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2、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3、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本品,用药期间禁止活病毒疫苗接种。 4、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
1、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卡莫司汀注射液可引起肝肾功能异常。 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异常、接受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 4、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肝肾功能、肺功能。 5、卡莫司汀注射液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化疗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6、预防感染,注意口腔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