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达卡巴嗪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达卡巴嗪

注射用达卡巴嗪

规格

0.1g(按C6H10N6O计)

0.2g(按C6H10N6O计)
生产企业

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177

国药准字H2005857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注射用达卡巴嗪应临用前现配,2小时内用完: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一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静脉注射:一次200mg/m2,一日一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静脉滴注,注射用达卡巴嗪应临用前现配,2小时内用完: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一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静脉注射:一次200mg/m2,一日一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副作用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20日,白细胞最低见于给药后21—25日,血小板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日。

2、胃肠道反应较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12

小时,偶有粘膜炎。

3、偶有流感样综合征,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百部麻

木、脱发。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20日,白细胞最低见于给药后21—25日,血小板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日。

2、胃肠道反应较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12

小时,偶有粘膜炎。

3、偶有流感样综合征,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百部麻

木、脱发。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成分

达卡巴嗪。

达卡巴嗪。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或略带微红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本品为类白色或略带微红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需临时配置,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2、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3、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本品,用药期间禁止活病毒疫苗接种。

4、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1、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需临时配置,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2、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3、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本品,用药期间禁止活病毒疫苗接种。

4、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