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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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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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0mg;150mg;250mg |
每丸重31mg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52 |
国药准字Z20083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淤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淤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适量使溶解。⑴静脉注射:一次150毫克,用10%葡萄糖注射液30-40毫升稀释。一日1-2次,或遵医嘱。⑵静脉滴注。一次250-500毫克,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一日1次,或遵医嘱。⑶肌内注射。一次150毫克,用注射用水稀释至40毫克/毫升。一日1-2次,或遵医嘱。⑷理疗:一次100毫克,加注射用水3毫升,从负极导入。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 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白芷、川芎。辅料为聚乙二醇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味苦、微甘;有引湿性。 |
本品为薄膜衣滴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