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苦参素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苦参素

胸腺肽肠溶片

规格

0.2g(以C15H24N2O2计)

15mg
生产企业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180

国药准字H20065576
说明
适应症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1.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 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 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 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 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肌肉注射时,个别患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内阻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主,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1. 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 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1.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2. 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

成分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黄色澄明液体。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肽。

性状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黄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褐色。

注意事项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2 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1.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 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 18岁以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