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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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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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10ml:30mg |
生产企业 |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0 |
国药准字H2006629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注意:本品的祛痰作用可以随着补液而增加。根据疾病类型及其严重性,医生会决定服用药物的时间。在没有医师指导的情况下,服用本品不要超过4-5天。如果你忘记服用本品1次或较少剂量,只需按照剂量说明在适当的时间服用下一个剂量。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可有上腹部不适,纳差、腹泻,偶见皮疹。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2.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 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成分 |
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
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应该增加两次服药的时间间隔或减少给药剂量。应避免同时服用强力镇咳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