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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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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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30mg |
生产企业 |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0 |
国药准字H2005059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饭后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粒,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偶见皮疹,少数患者出现胃肠道不适,偶见胃痛或腹泻。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
1.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 2.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