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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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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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3ml:0.3g |
生产企业 |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0 |
国药准字H2018310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 |
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1.喷雾吸入:仅用于非应急情况下,以10%溶液喷雾吸入,1~3ml/次,2~3次/日。2.气管滴入:急救时以5%溶液经气管插管或直接滴入气管内,1~2ml/次,2~6次/日。3.气管注入:急救时以5%溶液用注射器自气管的甲状软骨环骨膜处注入气管腔内,每次0.5~2ml(婴儿0.5ml,儿童1ml,成人2ml)。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全身用药时偶然出现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喷雾药液对鼻咽和胃肠道有刺激,可出现鼻液溢、胃肠道刺激,如:口腔炎、恶心和呕 吐的情况。在非常罕见的病例中已经报告,一些严重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Lyell氏综合症等,其发生与乙酰半胱氨酸的给药 有时间关系。在大多数病例中,能够发现至少一种更有可能涉及触发所报告皮肤粘膜综合症的共-可疑药物。正因如此,如果皮肤或粘膜发生任何新变化,应立即就 医,并且立即停止使用乙酰半胱氨酸。 一些研究证实,乙酰半胱氨酸给药后可出现血小板聚集降低的现象。尚未确定其临床意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乙酰半胱氨酸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辅料:氢氧化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本品为无色或略带淡蓝紫色的澄明液体,微有硫磺味。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
1.不宜与金属、橡皮、氧化剂、氧气接触,故喷雾器须用玻璃或塑料制作。本品应临用前配制,用剩的溶液应严封贮于冰箱中,48小时内用完;2.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能增加金制剂的排泄;减弱青霉素、四环素、头孢菌素类的抗菌活性,故不宜与这些药物并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