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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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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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 |
7.5mg*8粒/盒 |
生产企业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986 |
国药准字H2003120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本品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NSAID),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 0.25 ~ 0.5g,早晚各 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 (2)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必要时每6~8 小时一次; (3)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 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4)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 小时一次。 2、小儿常用量:抗风湿,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2次。 |
1.类风湿性关节炎:15毫克/天,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2.骨关节炎:7.5毫克/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天。4.严重肾衰竭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天。5.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人使用。6.本品最大剂量建议为15毫克/天,用水或流质送服。 |
副作用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1.胃肠道: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频率介于0.1%~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2.血液:频率超过1%:贫血。频率介于0.1%~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因素之一。3,皮肤病学: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频率介于0.1%~1%之间:口炎、荨麻疹。频率小于0.1%感光过敏。4.呼吸道:频率少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5.中枢神经系统: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频率介于0.1%~1%之间:眩晕、耳鸣、嗜睡。6.心血管:频率多于1%:水肿。频率介于0.1%~1%之间:血压升高、心悸、潮红。7.泌尿生殖系统:频率介于0.1%~1%之间:肾功能指标异常(血清肌酐和/或血清尿素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洛昔康 |
性状 |
本品为j胶囊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显肾疾病患者、使用利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