萘普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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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萘普生胶囊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规格

0.25g

0.25g
生产企业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0465

国药准字H11020818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1.溃疡性结肠炎。 2.Crohn’s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 0.25 ~ 0.5g,早晚各 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 (2)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必要时每6~8 小时一次; (3)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 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4)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 小时一次。 2、小儿常用量:抗风湿,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2次。

溃疡性结肠炎、Crohn’s病 成人:每天3~4g(12~16片),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片)的小剂量开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口服。

类风湿性关节炎 成人:每次1g(4片),每天2次。

副作用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的浓度(20~40ug/ml)与毒性有关.浓度超过50ug/ml时具毒性,故应减少剂量.避免毒性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孢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使用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问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

禁忌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每片含柳氮磺吡啶0.25g。 【成 份】 化学名: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 分子式:C18H14N4O5S 分子量:398.39

性状

本品为j胶囊剂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7、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