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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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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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1ml:4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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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65 |
国药准字J20160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骨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适用于各种皮肤病、过敏性鼻炎、关节痛、支气管哮喘、肩周炎、腱鞘炎、滑膜炎、急性扭伤、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 0.25 ~ 0.5g,早晚各 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 (2)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必要时每6~8 小时一次; (3)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 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4)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 小时一次。 2、小儿常用量:抗风湿,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2次。 |
1 肌注20-80mg/次,每周1次,每次注入均须更换注射部位。 2 关节腔内或皮下注射用量酌情决定,一般为2.5mg-5mg。 3 对皮肤病可于皮损部位或分数个部位注射,每处剂量为0.2-0.3mg,每日剂量不超过30mg,每周总量不超过75mg ,用前应充分摇匀。 |
副作用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1 本品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皮质激素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肥胖、高血压、低血钾、多毛、浮肿等。2 在注射部位可能出现滞后性皮肤发白,轻度肌肉萎缩。3 少数病例在用药部位发痒、发红。 |
禁忌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1 本品不得用于活动胃溃疡、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急性肾小球肾炎或任何未为抗生素所控制的感染或真菌感染。 2 一些进行性病毒感染、疱疹、风疹、眼部带状疱疹。 3 A型、B型、非A、非B型急性病毒性肝炎。 4 自发性血小板缺乏性紫癜。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成份:曲安奈德。化学名:9-氟-11β,21-二羟基-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性状 |
本品为j胶囊剂 |
本品为微细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
1 本品为混悬剂,严禁静脉注射和椎管注射。 2 关节腔内注射可能引起关节损害。3 本品作用强,故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防止滥用,才能避免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4 如长期大量应用一旦病情控制,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以免复发或出现肾上腺皮质机能不足症状。5 本品受冻后聚集成块,故应在不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