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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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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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 |
0.2g*6片/盒 |
生产企业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786 |
国药准字H2009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每次0.2g(一片),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及相关文献报道,本品的不良反应有: 1.常见不良反应(1)胃肠道系统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2)肝胆:肝酶升高。 2.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0.1%)(1)一般:头晕。胃肠道系统: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2)皮肤:瘙痒、皮疹、皮炎、湿疹。(3)代谢和营养: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3.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0.1%)(1)一般: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症状、体重增加。(2)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3)心血管: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4.泌尿系统:间质性肾炎。5.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障碍、震颤。6.胃肠道系统障碍方: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7.皮肤:湿疹。8.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病人服用与本品作用机制相似的非甾体抗炎药如阿斯匹林、双氯芬酸等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者 ;3.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者、或有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他出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 ;4.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 ;5.妊娠最后3个月期间的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氯芬酸。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1.口服时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2.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或有消化道溃疡、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b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功能障碍病史患者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3.轻度、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他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慎用。4.服用非甾体消炎药后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或从事机械操作。5.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患者应经常检查,以防对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的不良影响。6.不推荐儿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