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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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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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庆大霉素1.5万单位与氟米龙5mg) |
18g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609 |
国药准字H32024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1)对庆大霉素易感的细菌引起的眼前段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2)眼前段炎症,有发生细菌性感染的危险(如眼科术后治疗)。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法用量 |
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剂量依病情轻重加以调整,建议每天点用5次,每次一滴滴入结膜囊内。严重者可在一到二天内,每小时点用一滴。眼科术后治疗:第一周,每天四次,每次一滴滴入结膜囊内,之后酌减使用次数。使用前先用力摇匀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有短暂的灼热感。罕见过敏反应如发痒、发红及敏感。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1对庆大霉素、氟米龙或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膜伤害或溃疡者;3病毒感染(如单纯性疱疹、牛痘)或真菌病;4眼结核患者;5青光眼。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5ml含硫酸庆大霉素1.5万单位与氟米龙5mg。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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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引起病理性眼内压升高,虽氟米龙与其它类固醇相比,此现象的发生率小得多,但仍应定期监测眼内压,特别是长期使用的患者;2大量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可能导致后囊下白内障产生;3若眼内手术后立刻应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延缓术后伤口的痊愈;长期使用类固醇或抗生素治疗,可能会增加继发性真菌或非易感细菌感染,故使用本复方制剂,请勿超过两周。持续角膜溃疡患者,应怀疑真菌感染;4长期使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导致角膜和巩膜变薄,罕有报道角膜穿孔的发生;因此建议定期进行角膜厚度检查;5庆大霉素会延缓角膜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