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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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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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8万单位 |
12.72毫克(相当于多潘立酮10毫克) |
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785 |
国药准字H20052322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以及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治疗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时应与抗厌氧菌药物合用,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合用可治疗肠球菌属感染。2.用于敏感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时,可同时用本品鞘内注射作为辅助治疗。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 上腹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 嗳气、胃肠胀气; 恶心、呕吐; 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如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80mg(8万单位),或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或一次5mg/kg,每24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静滴时将一次剂量加入50~2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静滴时加入的液体量应不少于300ml,使药液浓度不超过0.1%,该溶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2.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期间应尽可能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或婴儿。3.鞘内及脑室内给药剂量为成人一次4~8mg,小儿(3个月以上)一次1~2mg,每2~3日1次。注射时将药液稀释至不超过0.2%的浓度,抽入5ml或10ml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后先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入针筒内,边抽边推,将全部药液于3~5分钟内缓缓注入。4.肾功能减退患者的用量:按肾功能正常者每8小时1次,一次的正常剂量为1~1.7mg/kg,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每12小时1次,一次为正常剂量的30~70%;肌酐清除率<10ml/min时,每24~48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0~30%。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15-30分钟服用。 |
副作用 |
1.用药过程中可能引起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反应,影响前庭功能时可发生步履不稳、眩晕。也可能发生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发生率较低者有因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引起的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等。偶有皮疹、恶心、呕吐、肝功能减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等。2.少数患者停药后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3.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
1.偶见口干、头痛、失眠、神经过敏、头晕、嗜睡、倦怠、腹部痉挛、腹泻、反流、恶心、胃灼热感、皮疹、瘙痒、荨麻疹、口腔炎、结膜炎等。 2.有时导致血清泌乳素水平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等,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3.有报道日剂量超过30毫克和/或伴有心脏病患者、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电解质紊乱等严重器质性疾病的患者、年龄大于60岁的患者中,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甚至心源性猝死的风险可能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
1.机械性梗阻、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患者禁用。 2.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嗜铬细胞瘤、乳癌患者禁用。 3.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制剂、红霉素或其他可能会延长QTc间期的CYP3A4酶强效抑制剂(例如:氟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胺碘酮、泰利霉素)合用。 4.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为硫酸庆大霉素,为一种多组分抗生素,含C1、C1a、C2a、C2等组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马来酸多潘立酮12.72mg(相当于多潘立酮10m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淀粉、羧甲基淀粉钠、聚维酮、二氧化硅、硬脂酸镁、欧巴代。 |
性状 |
无色或者微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3.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必要时作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以及温度刺激试验,以检测前庭毒性。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以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8小时1次给药者有效血药浓度应保持在4~10?g/ml,避免峰浓度超过12?g/ml,谷浓度保持在1~2?g/ml;每24小时1次给药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6~24?g/ml,谷浓度应<1?g/ml。接受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5.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6.给予首次饱和剂量(1~2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的损害。8.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9.不宜用于皮下注射。10.本品有抑制呼吸作用,不得静脉推注。1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GO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2.建议儿童使用多潘立酮混悬液。 3.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心脏病患者(如心律失常、充血性心衰等)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电解质明显紊乱的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 6.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正在使用洋地黄和氨茶碱的患者慎用本品。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多潘立酮口腔崩解片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