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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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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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96 |
国药准字Z15020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具疏肝理气,活血化瘀之功效。用于肝气郁结,气滞血瘀所致的乳腺增生,乳房胀痛。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