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司帕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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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乳酸司帕沙星片

磺胺嘧啶片

规格

0.1g(以司帕沙星计)

0.5g*100片*1瓶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254

国药准字H4402093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乳酸司帕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产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共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乳酸司帕沙星。2.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感染性肠炎、沙门氏菌肠炎等;3.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颈炎、前庭大腺炎等及由溶脲服原体、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由于使用氟唑诺酮类药物(包括乳酸司帕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乳酸司帕沙星。5.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脓疮疮、集族性痤疮、毛囊炎、疖、疥肿、痛、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结炎、淋巴管炎、皮下脓肿、汗腺炎、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等。6.口腔科感染:如牙周组织炎、牙冠周炎、颚炎等。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磺胺嘧啶(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1.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3.星形奴卡菌病。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5.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6.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1-0.3g,最多不超过0.4g,每日一次,疗程一般4-7天,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或遵医嘱。

1.治疗一般感染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一次25~30mg/k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一日2次,疗程2日。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0.5g,疗程2~3日。

副作用

司帕沙星可能引起下列反应: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健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3)QT间期延长;(4)过敏反应;(5)其中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6)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7)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8)周围神经病变;(9)对血糖的干扰;(10)光敏感性/光毒性。其余详见说明书。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停药。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成分

活性成份:乳酸司帕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嘧啶。化学名称: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分子式:C10H10N4O2S分子量:250.28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遇光色渐变深。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

2.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3.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乳酸司帕沙星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4.肌腱病和肌腱断裂:氟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键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脑二头肌、拇指和共他肌腱点出现肌腿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乳酸司帕沙星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腿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健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使用氟哇诺酮类药品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告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健断裂的迹象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峰诺酮类药品。有肌健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腿炎和肌健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哩诺酮类药品。

5.重症肌无力加重:氟喹诺酮类药品,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上市后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相关。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避免使用乳酸可帕沙星。

6.QT间期延长:某些氟隆诺酮类 药品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氟喹诺酮类药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情况罕见。其余详见说明书。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4.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