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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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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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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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10 |
国药准字Z4402187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理气调经。用于气血不足,肝郁阴虚引起:经期不准,行经腹痛,月经量少,手足心热。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熟地黄、当归、白芍、川芎、阿胶、地黄、木香、砂仁、香附(醋炙)、乌药、沉香、化橘红、紫苏叶、琥珀、牛膝、益母草、黄芩(酒炙)。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