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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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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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3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10 |
国药准字Z10983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理气调经。用于气血不足,肝郁阴虚引起:经期不准,行经腹痛,月经量少,手足心热。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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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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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熟地黄、当归、白芍、川芎、阿胶、地黄、木香、砂仁、香附(醋炙)、乌药、沉香、化橘红、紫苏叶、琥珀、牛膝、益母草、黄芩(酒炙)。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