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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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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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1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068 |
国药准字H340219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胃、清热、愈溃疡、消肿。用于"木布"病迁不愈,胃脘嘈杂、灼痛,肝热痛,消化不良,呃逆,吐泻胆汁,坏血和烟汁样物,急腹痛、黄水病、脏腑痞瘤,食物中毒以及陈旧内科疾病,浮肿、水肿等。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及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每2~3日1丸。清晨开水泡服。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刺激性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红肿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佐太、寒水石、石灰华、船形乌头、肉豆蔻、草果、川木香、诃子(去核)、西红花、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粉等三十五味。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新霉素2000单位、杆菌肽250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芳香,味甘、涩、微苦。 |
复方新霉素软膏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注意事项 |
忌用酸、腐、生冷、油腻食物。运动员慎用。 |
1.本品在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创面很易吸收,因此,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尤其是当患者肾功减退或与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2.使用不宜超过1周,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